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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继承要件及收费标准

  一、要件:

  1、被继承人《医学死亡证明书》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(需复印件2份);

  2、继承人非被继承人配偶的,须提供继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原件(需复印件2份);

  3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(需复印件3份);

  4、发证中心核验窗口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  注:(1)被继承人(或继承人)配偶死亡的,须提供其配偶的《医学死亡证明书》;

    (2)被继承人(或继承人)离婚的,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,判决离婚的,须提供法院判决书;

    (3)被继承人户口已注销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的,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;

    (4)继承人非被继承人配偶但与配偶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的,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;

    (5)以上要件除《医学死亡证明书》外,均须提供原件。

  二、收费标准:

项目

基数

标准

部门

评估费

评估价

0.4

大程房地产
评估公司

公证费

评估价

2(最低收费200元/件)

公证处

交易手续费

建筑面积
(评估价)

  1、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,按建筑面积6/平方米收取
  2、建筑面积高于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及车库、商业网点、办公用房等非住宅,按评估价的1收取。

交易中心

印花税

评估价

10

地税局

契税

评估价

被继承人配偶存续的,按评估价一半的4收取

地税局

产权登记费

80

发证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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